近日,记者从市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(下简称“节水办”)了解到,雨水收集系统或将继中水回用设施之后,成为小区建设的又一强制条件。目前济南只有10余小区和单位具备雨水收集设施,且利用率较低。 近日,记者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节水窗口,工作人员将对一处小区的中水回用设施进行现场验收。据介绍,2006年后,中水工程建设审批纳入施工图联审,实行前置管理,要求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。“也就是说,如果开发商不配套设置中水设施,房子就建不了。”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雨水回收利用上,还达不到这样的力度,全市具备雨水收集设施的小区和单位不过10余家,利用率也不高。 “在市政府今年发布的《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济政发[2015]4号)中指出,进行建筑小区系统建设时,新开发片区应将“海绵城市”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。”该负责人说,尤其是建设大明湖-兴隆试点片区的在建与既有建筑小区,要设置雨水收集调蓄设施,对地面径流有组织地进行汇集与输送。他说,此前主动到节水窗口进行雨水收集设施建设审批的单位并不多,市政府发布文件后,或许就意味着,距离雨水收集设施成为向中水设施建设这样的强制条件不远了。 据了解,如果新建社区全部使用雨水收集系统,小区外的市政雨水管网排放量可减少20%。根据有关机构雨水收集实验的结果显示,一个容积为100立方米的雨水过滤桶,在济南1年可收集雨水约2600立方米,其中有2000立方米可实现再利用,回用率超过75%。 节水办相关负责人坦言,由于此前没有像建设中水设施一样的强制政策,雨水回用系统建设并不普遍,只能靠劝说来鼓动小区建设相应设施,仅靠这种方式实现普及并不现实,还需专门的文件或法规进行强制。 (本报记者曹莫)